|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PCT专利申请介绍PCT是专利合作条约(Patent Cooperation Treaty)的英文缩写,我国已经加入专利合作条约,我国申请人自1994年1月1日起已经可以利用PCT途径申请外国专利。 需要注意的是PCT申请并不是国际专利或PCT专利,事实上也不存在国际专利或PCT专利,它只是向外国申请专利的一种途径,应该理解为PCT专利申请。 一般说来, PCT申请是一个PCT缔约国的居民或者国民为得到几个缔约国的保护而提出的专利申请。当申请人希望以一项发明创造得到多个国家(一般在5个国家以上)保护时, 利用PCT途径是适宜的。因为通过PCT途径仅需向中国专利局提出一份国际申请,而免除了分别向每一个国家提出国家申请的麻烦。 PCT申请分为二个阶段:PCT国际阶段和PCT国家阶段。 1.国际阶段:(1)向受理局提出PCT申请,受理局对申请进行形式审查; (2)国际检索局进行国际检索; (3)国际初审局进行国际初步审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而启动,并非必经程序) 注:中国专利局是国际受理局、国际检索局、国际初审局。 2.国家阶段:相关PCT成员国审查决定PCT专利申请是否能获得该国的专利。 PCT申请的好处1. 申请人可以使用中文(或英文)向中国专利局提出申请,请求外国给予专利保护,进入各国家阶段以前,可代替多份外国申请; 2. 申请人向中国专利局递交申请文件的申请日即为各PCT成员国的申请日。 3. 在进入各国的国家阶段之前, 申请人已经得到国际检索报告和国际初步审查报告(当申请人启动了国际初步审查程序时),通过这二个报告,申请人可以初步判断该申请在各国专利局被授予专利权的前景,从而决定是否有必要继续国家阶段; 4. 进入国家阶段的时间可以推迟到自优先权日起30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