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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四川)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关于取消或暂停部分专利代理机构代理专利预审业务资格的公告

中国(四川)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关于取消或暂停部分专利代理机构代理专利预审业务资格的公告

2021-12-27

各相关单位: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法对5家专利代理机构给予吊销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对4家专利代理机构给予责令停止承接新的专利代理业务6至12个月的行政处罚。根据《中国(四川)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快速预审服务备案主体管理办法(试行)》、《中国(四川)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快速预审申请行为违规认定及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对相关机构作出以下处理决定:

取消以下专利代理机构代理专利预审业务资格:

成都正华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北京盛凡智荣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广东有知猫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暂停以下专利代理机构代理专利预审业务资格:

深圳紫晴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北京科亿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上述处理决定自即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中国(四川)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2021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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